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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10月31日訊 據韓聯社消息,10月30日下午,韓國陸軍第三軍司令部普通軍事法院就陸軍一等兵尹某被虐死案作出判決,判處主犯李某有期徒刑45年。同主犯李某一起以殺人罪被起訴的三名士兵中,兩人被判有期徒刑25年,另一人被判30年。其餘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3個月,緩期6個月執行。
  報道稱,韓軍檢方在本月24日進行的最後一次審理中要求法院判處主犯李某死刑、三名士兵無期徒刑,分別判處其餘兩人有期徒刑10年和6個月。軍檢方在法院宣判後表示將提起上訴。遺屬們也對法院的裁決表示強烈不滿。
  法院裁決,以殺人罪被起訴的四名被告人每天對受害士兵輪流施暴,施暴次數日益增加,強度也不斷加大,並且試圖隱瞞罪行,毫無負罪感。雖然四名被告都是初犯,在接受調查時承認罪行併進行反思,但犯罪性質十分惡劣,傷害了一個寶貴的生命,給遺屬留下不可抹去的傷痕。但法院裁定四人沒有故意殺人,並適用了傷害致死罪。由此,除一名士兵之外,法院對其他被告人的判刑都比軍檢方量刑輕。
  今年4月6日,在韓國京畿道漣川陸軍部隊服役的一等兵尹某(23歲)被5名上級和戰友毆打致食物堵塞氣管,因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據調查,尹某去年12月入伍,2月18日被分配到韓國陸軍28師團漣川陸軍部隊炮兵大隊醫務班,兩周的適應期結束後從3月3日起幾乎每天都遭到其他老兵的虐打。事發後最先調查此案的28師團檢察部做出對四名嫌疑人適用傷害致死罪的決定,之後因遭到民眾非議,28師團檢察部改對嫌疑人適用殺人罪,並修改了起訴書。本次事件給韓國社會造成極大衝擊,甚至出現了“拒絕服兵役”的輿論呼聲。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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