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日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對河南省駐馬店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王振國(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王振國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管轄。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原標題: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振國決定逮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c40kcqly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